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福建路等道路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BBBZ0005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福建路等道路项目设计答疑公告 “包河区福建路等道路项目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23BBBBZ00052 )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P15页10.8.1付款方式“框架协议签订后,单个项目签订单项合同,单个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至单项合同价的 80%,余款待项目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支付。(勘察费用已包含在设计总包中,若为联合体,需提交明确双方工作量和费用的协议合同,勘察费用由勘察单位开具发票,按设计进度同比例支付。)”。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是需要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双方工作量和费用,还是在中标后提供协议合同?若需要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未有相应条款,是否自行添加? 答:中标后提供协议合同。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协议中可不体现双方工作量和费用。 2、根据招标文件P22页附件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对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要求,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项目获奖: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请问投标人所承担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等)的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项目获奖”变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设计项目 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 4、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获奖: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请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所承担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等)的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获奖”变更为:“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参与的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或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 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评审因素索引表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分各节点上传并无页码,招标文件第92页投标文件格式中“评审因素索引表”是否可以空着不填写?” 答:“评审因素索引表”不是本项目评审项。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包河文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卓越城文华园A2栋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335124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