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经开区2023-2025年造价管理定点单位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TBWZ0231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经开区2023-2025年造价管理定点单位项目答疑公告
“包河经开区2023-2025年造价管理定点单位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3BTBWZ02312)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的注释“(6)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业绩:一个合同协议(或项目任务单或认定单)内出现多个单项工程(或标段)的,累计仅作为一个业绩计算分值。”对于入库类项目,不同的项目我公司提供同一个框架协议,以及对应的任务单或认定单,分值计算为单项工程计算,是否予以认可?
答:对于入库类项目,不同项目提供同一个框架协议,且提供多个单项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任务单或认定单业绩的,予以累计得分。
2、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注释“(7)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业绩:一个合同协议(或项目任务单或认定单)内出现多个单项工程(或标段)的,累计仅作为一个业绩计算分值。”对于入库类项目,不同的项目我公司提供同一个框架协议,以及对应的任务单或认定单,分值计算为单项工程计算,是否予以认可?
答:对于入库类项目,不同项目提供同一个框架协议,且提供多个单项符合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任务单或认定单业绩的,予以累计得分。
3、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联合体编制的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予以认可。
4、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业绩。联合体编制的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轨道项目(其任务单中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是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
答:予以认可。
5、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控制价封面复核人或编制人位置盖章的工程师,可否视为项目负责人?
答:项目负责人需在合同中体现,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6、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人员配备“1、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 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1)土建(或土木建筑)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土建(或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因我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年限较久,执业资格证书中没有写明专业,但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中有专业的显示,是否认可?或者我单位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82号包河经开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3770558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