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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珠光物业自管小区77台电梯维保

     原项目编号: 2024HABWN0180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珠光物业自管小区77台电梯维保项目答疑公告

“珠光物业自管小区77台电梯维保”(项目编号:2024HABWN01802)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项中“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梯质量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电梯质量检验员证”不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的证书范围内,该证书公信力不足,不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的机构出具的证书。故建议修改为“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梯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答:针对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人员配备项“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梯质量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和2024年9月5日发布的答疑1现变更如下:“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电梯质量检验员证书或电梯检验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18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340903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7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

附件:1802答疑回复第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