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规划支路二(福州路-紫云路)道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BBGZ0002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规划支路二(福州路-紫云路) 道路工程答疑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规划支路二(福州路-紫云路) 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5BBBGZ00028)答疑公告如下: 问: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有一个700万的市政业绩,其中道路部分570万,排水部分30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500万市政道路的业绩?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该业绩中具有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内容,如无法反映,须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