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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湖集团2025年度广告物料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5HABWZ0071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湖集团2025年度广告物料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答疑公告

滨湖集团2025年度广告物料供应商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编号:2025HABWZ00713)答疑公告如下:

针对本项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要求提供“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凭证;

②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请问响应文件中是否要提供相关符合业绩的全额发票?因为本项目认可正在履约的项目,那正在履约项目提供部分发票和部分银行流水凭证是否也予以认可?或者是否正在履约项目无需提供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凭证?

答:正在履约项目提供部分发票和部分银行流水凭证即可,需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证明材料(如合同甲方证明)。

 

注: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

电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话:0551-6622036066220388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542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附件:0713答疑回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