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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牧童路(徽州大道-宁国路)、明月路(青年路-平天湖路)、牧童路(桐城路-夹衖路)、平天湖路(桐城路-夹衖路)及夹衖路(牧童路-平天湖路)五条道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HABBN0132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牧童路(徽州大道-宁国路)、明月路(青年路-平天湖路)、牧童路(桐城路-夹衖路)、平天湖路(桐城路-夹衖路)及夹衖路(牧童路-平天湖路)五条道路工程监理答疑公告

“牧童路(徽州大道-宁国路)、明月路(青年路-平天湖路)、牧童路(桐城路-夹衖路)、平天湖路(桐城路-夹衖路)及夹衖路(牧童路-平天湖路)五条道路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5HABBN01325)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原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 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请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 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要求业绩类型为“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 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每个 得 3 分,本项满分 12 分。请问“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每个 得 3 分,本项满分 12 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要求业绩类型为“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 目总监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 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 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 本项满分 3 分。请问“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 目总监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 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 本项满分 3 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要求业绩类型为“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原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问:本次监理项目招标由5条道路打包,各道路均为为独立报建项目,按该打包项目中最大的总投资70%的投资额即可。因该招标文件中针对监理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明显要求过高,违反合肥市招标文件导则相关对业绩设置的规定,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故建议:按照实际情况设置监理招标业绩规模(本次打包5条路中,其中1条道路的总投资规模设置监理业绩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涉及的5条道路均包含在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备案表中,非打包招标项目。本项不予修改。

5.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 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每个 得 3 分,本项满分 12 分。问:本次监理项目招标由5条道路打包,各道路均为为独立报建项目,按该打包项目中最大的总投资70%的投资额即可。因该招标文件中针对监理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 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明显要求过高,违反合肥市招标文件导则相关对业绩设置的规定,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故建议:按照实际情况设置监理招标业绩规模(本次打包5条路中,其中1条道路的总投资规模设置监理业绩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涉及的5条道路均包含在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备案表中,非打包招标项目。本项不予修改。

6.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 目总监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 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 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 本项满分 3 分。问:本次监理项目招标由5条道路打包,各道路均为为独立报建项目,按该打包项目中最大的总投资70%的投资额即可。因该招标文件中针对监理业绩要求:拟派本项 目总监工程师具有单个合同工程 总投资额不少于 4500 万元的市政 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明显要求过高,违反合肥市招标文件导则相关对业绩设置的规定,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故建议:按照实际情况设置监理招标业绩规模(本次打包5条路中,其中1条道路的总投资规模设置监理业绩要求)请明确。

答:本项目涉及的5条道路均包含在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备案表中,非打包招标项目。本项不予修改。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鲍工

话:0551-6622039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附件:答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