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供应链科技平台合作及运营
原项目编号: 2024HASWZ0230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供应链科技平台合作及运营答疑公告
“供应链科技平台合作及运营”项目(项目编号:2024HASWZ02302)答疑公告如下:
答疑公告
1、问:本项目是否需要现场开标?是否需要准备讲标材料?
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2、问: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第二点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而招标公告对于资质的要求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据上所述,资质证书是否可使用营业执照影像件?
答:可以,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问: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写明: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30%x100。此处提到的评标基准价指的是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还是合理性得分评标基准价?
答: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4、问: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条 投标函→第三点 质量标准的填写要求是什么?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质量要求的描述为“合格”,此处质量标准是否填写合格?
答:可以。
5、问:如投标费率为阶梯报价,非固定值,费率如何填写?是否可填写费率区间?
答: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在基价的基础上按费率进行报价。本项目无阶梯报价。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6、问: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七条 信用评价等级承诺(如有)末尾说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是否可理解为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情况下,应标文件可删除本节内容?
答:招标文件为制式格式,若内容不涉及,可以不填写。
7、问:招标文件报价方式要求是费率报价,但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的投标函里有投标总价、投标单价、投标费率,投标总价和投标单价实际需要填写什么内容?
答:投标函为招标文件为制式格式,若内容不涉及,可以不填写。
8、
问:评分办法里面“投标人作为独立著作权人具备供应链金融多场景业务模式的系统支持能力,提供该模块已经实际商业运营的项目案例”是指什么案例?和“具有单个平台累计融资金额超过30亿的合作案例”要求上有什么区别?
答:投标人作为独立著作权人具备供应链金融多场景业务模式的系统支持能力,提供该模块已经实际商业运营的项目案例:指投标人为独立著作权人已经开发拥有供应链金融多场景业务模式的系统,且该系统已经实际商业运营;具有单个平台累计融资金额超过30亿的合作案例:指投标人实施建设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具有单个平台累计融资金额超过30亿的合作案例。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融易兴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基地(南区)A座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2589534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徐工
电话:0551-65597297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