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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科大硅谷蜀山园人工智能大厦部分楼层改造提升项目EPC

     原项目编号: 2025HASGN0150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科大硅谷蜀山园人工智能大厦部分楼层改造提升项目EPC变更公告

 

“科大硅谷蜀山园人工智能大厦部分楼层改造提升项目EPC”项目(项目编号:2025HASGN01503)变更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增加“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项目施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隐患,承包人须按2000-5000/次支付违约金,未按照监理通知单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完成的,整改期限到期后承包人须加倍支付违约金;如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须按20000/次支付违约金;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须按50000/次支付违约金;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须按100000/次支付违约金;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包人须按300000/次支付违约金。”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31)业绩、奖项荣誉 投标人业绩”内容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5

投标人业绩:自20201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注:本招标文件所述“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工业厂房和居住建筑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1)每个业绩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2)业绩资料见附录3

3)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下“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中“(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配备。”变更为:“(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单独配备。”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蜀山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A16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51-651260722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任工

电 话:0551-65597293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62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附件:科大硅谷蜀山园人工智能大厦部分楼层改造提升项目EPC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