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茗香路2号仓储用房资产整体委托运营
原项目编号: 2025HCSCZ0107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茗香路2号仓储用房资产整体委托运营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5HCSCZ01074 现将蜀山区茗香路2号仓储用房资产整体委托运营项目(编号:2025HCSCZ01074)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运营期限内容“自运营房屋移交之日起3年为委托运营期。本项目给予180天免运营费用装修期(包含在运营期内)。 注:免运营费用装修期、运营期限均从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现变更为: “自运营房屋移交之日起6年为委托运营期。本项目给予180天免运营费用装修期(包含在运营期内)。 注:免运营费用装修期、运营期限均从标的物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2.3 房屋运营范围:教育、办公。”现变更为:“2.3 房屋运营范围:仓储。”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项目规划及改造方案”内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体量及区位情况,结合项目定位,制定规划及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在本项目准备的楼层使用布局、面积;规划清晰、细致,布局合理,内容全面、切合实际,重点考虑楼层布局规划合理性及与公司业务的匹配程度。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得 20<F≤30分; 良好得 10<F≤20分; 一般得 1≤F≤10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现变更为: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体量及区位情况,结合项目定位,制定规划及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在本项目准备的楼层使用布局、面积;规划清晰、细致,布局合理,内容全面、切合实际,重点考虑楼层布局规划合理性及与公司业务的匹配程度。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秀得 15<F≤20分; 良好得 10<F≤15分; 一般得 1≤F≤10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商业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三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郑工 电 话:13955180392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任工 电 话:0551-65597293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附件: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