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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设施和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设施和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194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0828

开标(采购)日期:20250918 

合肥经开区排水设施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设施和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68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3309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贰佰柒拾肆万零壹佰壹拾捌元捌角陆分(172740118.8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汽经一路10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贰佰捌拾叁万捌仟壹佰捌拾柒元整(172838187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贰佰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壹拾捌元整(17278681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百川社区阜阳北路西侧6号北城综合服务中心9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贰佰柒拾捌万玖仟壹佰伍拾贰元玖角陆分(172789152.96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泰广场7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柒仟贰佰柒拾捌万陆仟捌佰壹拾捌元整(172786818 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600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70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丁晨风  联系电话:0551-6622323166223831 

公示期:20250919日至20250922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0919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和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附件: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