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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18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制造装配仿真实训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18HACZ2440


    一、取消原成交供应商合肥诚伟信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成交资格,本项目由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成都畅易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递补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叁万贰仟贰佰捌拾元整(¥1632280元)。


公告期限:20180803日至20180806


联系方法: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杜忠凯

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邮编:23000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8年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制造装配仿真实训室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2018年08月03日 

附件:公示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