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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5包)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HACZ1552 

项目分包(标段):第5包:微波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
第4包:ICT通信网综合实验室
第3包:建筑供电与照明实验室设备采购
第2包:消防安防实验室设备采购
第1包:智能建筑综合实验室设备采购

财政编号:RWHF2019-0526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8月20日 

 

第1包:智能建筑综合实验室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捌万玖仟捌佰元(¥689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1包一批。


第2包:消防安防实验室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光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国际花都天香苑4-105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玖万玖仟柒佰元(¥399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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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2包一批。


第3包:建筑供电与照明实验室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南依中紫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叁仟玖佰元(¥293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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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3包一批。


第4包:ICT通信网综合实验室:

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易思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捌万玖仟肆佰捌拾玖元(¥1189489.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4包一批。


第5包:微波技术实验室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汇联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c座1003-10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肆万陆仟伍佰元(¥546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第5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鞠少枚,汪永华,刘国林,魏保芝,李杨(第1-3包),金海红(第4包),平兰兰(第5包)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联系人:刘慕蓉 

联系方式:0551-63828052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孙林 联系电话:0551-66223878、66223645 

公告期限:2019年08月20日至2019年08月2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9年安徽建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第一批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8月20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告附件.doc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告附件.doc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