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2、3、5、7、8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HACZ3174
项目分包(标段):第8包:围生期抑郁管理系统APP及微信公众号开发
第7包:病原生物学台式水平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
第5包:计算机系机房职能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
第3包:实验教学中心数字化粒子净化模块等设备采购
第2包:实验教学中心拼接屏等设备采购
财政编号:RWHF2019-1187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12月12日
第2包:实验教学中心拼接屏等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郑州市洪宇医教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南路大学科技园13栋18楼东南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肆万元(¥34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第2包:实验教学中心拼接屏等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3包:实验教学中心数字化粒子净化模块等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张家港市华亿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乐江路33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捌万陆仟陆佰壹拾肆元(¥386614.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第3包:实验教学中心数字化粒子净化模块等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5包:计算机系机房职能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英福泰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05号民创中心大厦61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柒万壹仟壹佰叁拾元(¥47113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第5包:计算机系机房职能控制系统等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7包:病原生物学台式水平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沃特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198号信旺华府骏苑17幢24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壹万玖仟柒佰元(¥4197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第7包:病原生物学台式水平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等一批。 第8包:围生期抑郁管理系统APP及微信公众号开发: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国卫软件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楼1907-1909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陆仟捌佰元(¥296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第8包:围生期抑郁管理系统APP及微信公众号开发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盛信,王会坤,唐礼明,阙波,倪飞舟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69号
联系人:王琴
联系方式:0551-65167713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 联系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9年安徽医科大学教学设备、软件等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