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3-7包)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ACZ5305 

项目分包(标段):第7包:执法记录仪
第6包:专用监督检查设备
第5包:电气安全检查设备
第4包:安全距离检查设备
第3包:作业环境检查设备II

财政编号:RWHF2018-2051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4月13日 

 

第3包:作业环境检查设备II: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兴和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水上园9#楼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1447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3包:作业环境检查设备II等一批。


第4包:安全距离检查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兴和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水上园9#楼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叁万零陆佰壹拾元(¥113061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4包:安全距离检查设备等一批。


第5包:电气安全检查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仁鑫测控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路778号华邦世贸城1幢16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玖万捌仟伍佰元(¥19985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5包:电气安全检查设备等一批。


第6包:专用监督检查设备: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羽斯唯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无为路6号4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贰拾柒万壹仟陆佰元(¥1271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6包:专用监督检查设备等一批。


第7包:执法记录仪: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快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重庆路与大连路交叉口南翔汽车城2幢商办楼171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壹万陆仟元(¥81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7包:执法记录仪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桂树国,尚金桂,林泽明,柴畅,刘和龙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江亮光 

联系方式:0551-62999537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 联系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4月1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14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