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安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ACZ5305
项目分包(标段):第14包:项目监理
第12包:通讯网络系统
第11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
第10包:现场执法文书处理系统
第8包:数字化取证系统
财政编号:RWHF2018-2051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4月13日
第8包:数字化取证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凌天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二街25号20号楼B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贰拾万壹仟叁佰元(¥32013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8包:数字化取证系统一批 第10包:现场执法文书处理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群彩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55号黄金广场3栋7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佰壹拾玖万捌仟壹佰柒拾元(¥319817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10包:现场执法文书处理系统一批 第11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和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佰玖拾肆万壹仟元(¥4941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11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一批 第12包:通讯网络系统: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 23 号楼5 层 5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玖万伍仟零肆拾元(¥199504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12包:通讯网络系统一批 第14包:项目监理: 中标供应商名称:辽宁北方实验室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三义街6-1号21层02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壹万伍仟元(¥515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第14包:项目监理一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袁跃峰,孙斐,吴尚喜,张健,江亮光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江亮光
联系方式:0551-62999537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杜忠凯 联系电话:0551-66223733、66223645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4日至2020年04月15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2018年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14日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