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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2018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2019HACZ4399)
取消原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变更为合肥四海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122600.00元)。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17-2018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19HACZ4399
首次公告日期:2020-07-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0-08-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其他 1、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2017-2018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第1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闫登明 电话:0551-66223736、66223646 邮编:23000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0551-62998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登明
电 话:0551-66223736、66223646
五、附件
详情见附件
附件:公示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