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度省级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0BFAFZ0338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2020年度省级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庆路79号天徽大厦A座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16.10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448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11.98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189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9.22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8.12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236号商业综合楼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7.70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00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4.67亿元
供应商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和嘉陵江路交口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4.48亿元
供应商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与烟墩路交口滨湖时代广场C2幢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4.00亿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杭州路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合肥分楼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94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芜湖西路与金寨路交口银保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83亿元
供应商名称: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59亿元
供应商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场B栋1、42、43层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57亿元
供应商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54亿元
供应商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28亿元
供应商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18亿元
供应商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639号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3.14亿元
供应商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16幢大厦1-7层、15-17层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2.84亿元
供应商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C座
中标(成交)金额:最终存放金额:2.82亿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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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0年度省级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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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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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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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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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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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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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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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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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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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锋,张捷,方芳,马锐,刘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2020年度省级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财政厅
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方式:1385517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登明
电话:0551-66223736、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