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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022BFAFN0261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捌万元整(大写)(¥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第6包 服务范围 对 5 户省属企业 2019 年以来巡视、审计等 9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三个全面”专项行动新发现问题中涉及财务、投资、担保、招投标等方面问题进行复核;检查 5 户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并对企业投资业务内控有效性进行抽查评价,做好检查前培训工作和现场检查复核工作,编制检查工作底稿,统计有关信息,填制问题汇总表及各类取证资料。 服务要求 1.派出不少于 8 名具有审计经验的检查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 2 人;2.按照招标人采购需求派出合格人员参与检查工作,配合出具“三个全面”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报告;单独出具单户企业内控检查报告,并协助委托方整理汇总报告。 服务时间 根据采购人要求,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上旬开展“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并于 2023 年 1 月底前向采购人报送相关正式报告。具体启动时间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实施。 服务标准 1.按照检查实施方案,有序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成交供应商项目现场负责人全程协助综合监督检查评估组开展工作,统筹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及时向组长汇报检查情况。2.按要求拟制周工作计划,控制项目进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瑞霞,周燕,宋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国资委“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专项行动综合监督检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联系方式:0551-62687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诚
电话:0551-66223868,66223646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6包.docx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6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