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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HFCZ1658

项目分包(标段):第9包:水面漂浮救生绳、机动橡皮舟
第5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4包:消防炮
第3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三层)
第2包: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
第1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财政编号:RWSC2017-1658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7月1日

 

第1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英特莱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7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柒拾叁万陆仟陆佰元(¥2736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1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等一批


第2包: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

中标供应商名称:扬州旭扬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郭村工业园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伍万捌仟元(¥135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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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2包:便携式防盗门破拆工具组等一批


第3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三层):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赞瑞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建韵路638号、沈梅路600号2幢4楼和4幢4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佰零肆万元(¥204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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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3包: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三层)等一批


第4包:消防炮: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金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一号1幢36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陆拾捌万捌仟元(¥168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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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4包:消防炮等一批


第5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鹰格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益华路601号3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佰肆拾玖万元(¥749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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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5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一批


第9包:水面漂浮救生绳、机动橡皮舟: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雪岩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20号5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玖拾伍万柒仟陆佰元(¥19576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器材采购第9包:水面漂浮救生绳、机动橡皮舟等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韩志杰,巫绪康,吴东升,杨峰,吴胜平

招标(采购)人名称: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口

联系人:吴胜平

联系方式:0551-62555336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尹家伟 联系电话:0551-66223922、6622368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05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招标正文.pdf 附件:公示附件(第1包).docx 附件:公示附件(第2包).docx 附件:公示附件(第3包).docx 附件:公示附件(第4包).docx 附件:公示附件(第5包).docx 附件:公示附件(第9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