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结果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定点单位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2016FFCZ010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3月28日

 

标段名称: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定点单位

中标(成交)人一:

中标(成交)人名称: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中标(成交)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999号

中标单价:3980元/公里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测量服务一批

企业业绩:一、合肥市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普查探测,合同累计长度为5300公里;二、宿州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外业勘探)项目,合同累计长度为2138.85公里;三、郑州市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第二标段:地下管线探测服务,合同累计长度为3836.29公里;四、扬州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合同累计长度为2500公里.


中标(成交)人二:

中标(成交)人名称: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177号

中标单价:2875元/公里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测量服务一批

企业业绩:一、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一城六区第07片区外业普查项目,合同累计长度为2914公里;二、格尔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及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累计长度为1178公里;三、安庆市城区地下管网普查管线探测(一标段),合同累计长度为1100公里;四、洛阳市地下管线普查及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合同累计长度为4400公里。


中标(成交)人三:

中标(成交)人名称: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汇福路12号

中标单价:3980元/公里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测量服务一批

企业业绩:一、合肥市市区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普查探测第四包,合同累计长度为6300公里;二、长春市3米以上道路地下管线普查探测项目,合同累计长度为4756.72公里;三、阜阳市城市地下管网普查项目(第二包),合同累计长度为1300公里;四、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地下管线普查(一期)第一标段,合同累计长度为2940公里。


中标(成交)人四: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中标单价:1100元/公里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测量服务一批

企业业绩:一、安庆市城区地下管网普查管线探测监理,合同累计长度为3300公里;二、蒙城县地下管线探测项目,合同累计长度为300公里。


中标(成交)人五:

中标(成交)人名称:正元地球物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阳光北大街139号

中标单价:3200元/公里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测量服务一批

企业业绩:一、扬州市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地下管线普查工程监理(第2标段),合同累计长度为5000公里;二、南京市六合区全行政区域地下管线探测普查监理服务,合同累计长度为5000公里;三、衢州市市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监理工程,合同累计长度为2700公里;四、金华市规划局地下管线系统与测绘监理服务项目,合同累计长度为11540公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肖天阳,刘家祥,张立,张江华,李彬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1号

联系人:李彬

联系方式:0551-6267866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黄莉莉 联系电话:0551-66223866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