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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服务定点单位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律服务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2016FFCZ2292




财政编号:RWSC2016-1398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7月5日



 


标段名称:合肥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服务



中标(成交)人一:


中标(成交)人名称: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商务中心C座十一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服务一批。






中标(成交)人二: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凤阳路恒丰大厦11楼1106室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服务一批。






中标(成交)人三:


中标(成交)人名称: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人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70号振信大厦A座11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服务一批。






中标(成交)人四:


中标(成交)人名称: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24层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服务一批。






中标(成交)人五:


中标(成交)人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岳西路交口汇峰大厦15层1502室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服务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吴宏昊,胡春美,承友明,李萍生,汪家宽,王乃元,邵丹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文化大楼


联系人:邵丹


联系方式:0551-63538476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英圃 联系电话:0551-66223786,6622378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7月06日

附件:01-招标文件(发行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