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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6FFCZ2529

项目分包(标段):第5包 现代金融与互联网高级研修
第4包 《中国制造2025》与合肥市产业竞争力提升专题培训
第3包 企业高管经济新常态下综合素能提升专题培训
第2包 “物联网+”和智能装备制造融合研修
第1包 光伏产业创新及发展研修

财政编号:RWSC2016-1493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8月18日

 

光伏产业创新及发展研修: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科迈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99号金濠小区H-3-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万肆仟陆佰捌拾元肆角(¥54680.4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一批


“物联网+”和智能装备制造融合研修: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捌万伍仟贰佰元(¥1852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一批


企业高管经济新常态下综合素能提升专题培训: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906、9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陆万元(¥1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一批


《中国制造2025》与合肥市产业竞争力提升专题培训: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工联创(北京)国际装备制造研究中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一区1号楼1层1026(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20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一批


现代金融与互联网高级研修: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135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方铭勇,席正,张琴,孙贤能,余金凤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B座1402室

联系人:周波

联系方式:0551-63538805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英圃 联系电话:0551-66223786,6622378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8月22日

附件:01-合肥市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百千万”培训服务_(1-10包)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