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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2016FACJ2985

项目分包(标段):第8包 旅游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研究课题
第7包 皖北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研究课题
第6包 乡村旅游发展对精准扶贫的贡献研究课题
第3包 全省旅游景区蓝皮书编制
第1包 安徽旅游质监大事记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10月9日

 

第1包:安徽旅游质监大事记: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旅游协会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第1包:安徽旅游质监大事记等一批


第3包:全省旅游景区蓝皮书编制: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万陆仟元(¥46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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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第3包:全省旅游景区蓝皮书编制等一批


第6包:乡村旅游发展对精准扶贫的贡献研究课题: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旅游培训中心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169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万伍仟元(¥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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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第6包:乡村旅游发展对精准扶贫的贡献研究课题等一批


第7包:皖北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研究课题: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叁仟元(¥23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第7包:皖北湿地旅游资源开发研究课题等一批


第8包:旅游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研究课题: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2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第8包:旅游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研究课题等一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葛卫华,金绍兵,汤传军,张荣,李竞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旅游局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人:翁莉莉

联系方式:0551-6299957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薛华峰 联系电话:0551-6622365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安徽省旅游质监大事记、质监执法工作规程、景区蓝皮书编制及2016年重点课题研究发二次.doc 附件:安徽省旅游培训中心业绩承诺函.pdf 附件:安徽省旅游协会业绩承诺函.pdf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业绩承诺函.pdf 附件: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业绩证明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