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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2017—201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2017—201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定点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2017LJFZ0544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7年7月6日
标段名称:庐江县2017—201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中标人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二: 中标供应商名称:庐江潜川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庐江县庐城镇牌楼中路128号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香榭里花园8栋601室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润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1507室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1510室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中辰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A座1505-06室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七: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通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760号绿地嬴大厦A座1112室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八: 中标供应商名称:庐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庐江县庐城镇越城路20号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九: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62号安徽国际商务中心A座1102室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十: 中标供应商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天目山路294号杭钢冶金科技大厦8层 中标费率: 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达胜,常江,汪正梅,汤照唐,崔居荣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审计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人:王丽
联系方式:0551-8799971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
项目负责人:刘 磊 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政府大院内行政服务综合楼A区,联系电话:0551-8738811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徐河,联系电话:0551-87388130【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07日
附件:招标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