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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巢湖市中垾体育小镇PPP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中垾体育小镇PPP


 


项目编号:2018FMCZ31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201876


 


资格预审日期:2018727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1、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安徽省路网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查小组成员名单:邢林,许庆胜,胡永东,陈丽华,唐杰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中垾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中垾镇


 


联系人:唐杰


 


联系方式:0551-88535560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袁杰  联系电话:0551-6622377366223645  


 


若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申请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申请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727

附件:2018.07.06巢湖市中垾体育小镇PPP资格预审文件(定稿).doc 附件:公示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