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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FFFZ01032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8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伍仟捌佰零柒元贰角(大写)(¥205807.20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陆佰玖拾玖元陆角陆分(大写)(¥171699.66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德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南二环交口洪瑞商业中心C-办1221室、122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叁佰捌拾陆元捌角肆分(大写)(¥128386.8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人一: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服务范围

卫生医疗机构 2021 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

卫生医疗机构 2021 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

卫生医疗机构 2021 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

服务要求

1.派出人员须依法审计,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审计,至所有审计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中标人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服务范围

提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审计服务,卫生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1.派出人员须依法审计,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审计,至所有审计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所有审计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履约合格。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中标人三:安徽德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名称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服务范围

对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等 20 家左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审计服务,平均每家中标人为 6-7 家。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人员及其他等方面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服务方案) 。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始审计, 至所有审计内容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服务标准

优良(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芳,张胜祥,陈媛媛,郭秀莲,陈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202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总工会大楼

联系方式:0551-65879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远

电话:0551-66223649、66223645

附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公示信息.docx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