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凤池巷13号楼部分房屋租赁出租项目成交公示 项目编号:2015CFCJ1161 一、项目情况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合肥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2016年1月19日发布公告,对位于飞凤池巷13号楼部分房屋进行公开出租,2016年2月17日确定了承租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示期: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2月19日。 项目负责人:戴工 ,联系电话:0551-66223706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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