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合作单位服务扩容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合作单位服务扩容
招标项目编号:2024GXJYFW000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4月8日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合作单位服务扩容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安建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1000号新都会环球广场6-1502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333号新地中心6幢办1702-1706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1111号6F02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长岛路241号180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金泰商务大厦901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辽源西路107号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03号万科金色名郡A座3210-3214、3230-3232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3层301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弘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二环路199号信达·好第坊8幢8楼(801-807)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中江花园1幢201、202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551号鼎金大厦1701室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19层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58号合肥百乐门名品广场11幢办2404、2405
投标总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03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033
公示期: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3层,联系电话:0551-6586503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