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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中段片区拆迁复建点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字[2018] 33号、关于十五里河中段片区拆迁复建点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十五里河中段片区拆迁复建点仰光地块(包河区世纪姚公安置项目)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EGZ0128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EGZ0128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11328.05㎡;公园面积占地面积37400㎡、地下车库面积约7000㎡。 2.7 合同估算价:6123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南二环与金寨路交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3387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328.05平方米,其中地上77991.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336.78平方米。该住宅工程采用装配式工程施工,装配率为30%。主要建筑单体为7栋住宅楼,一栋综合楼,最大建筑高度80米,地下室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地下2层,地下室深度约9.2米,基坑深度约10米。SWLHS2-02-03地块为公园绿地,占地面积37400㎡,地上为市政公园,公园总用地面积约37400㎡,地下局部为地下机动车库,地下车库面积约7000㎡,地下室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库,地下一层,地下室深度约6米,基坑深度6.7米。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0万元的居住建筑施工业绩。 (2)具备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低于7.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施工业绩。 注:1)以上业绩须含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内容。 2)若联合体投标,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施工部分内容的不超过2家,且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设计部分内容的不超过1家,且须符合3.1条(1)中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由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施工部分内容,非牵头人且符合3.1条(1)中资质的承担本项目设计部分内容,具体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3)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6月18日00:00至2022年07月1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92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8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 118号
邮 编: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2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119774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5993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5089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