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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EPC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1 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肥西县发展改革委《肥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 招标项目名称:肥西新能源汽车智能产业园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EGZ0287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EGZ0287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肥西县新港南区江淮新港工业园区内,用地面积约 1120亩(具体面以规划审批和实测为准),规划建筑面积约51万㎡(以最终的方案为准,其中生产车间约42万㎡,生产辅房约1万㎡,办公综合体约8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冲焊联合厂房、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办公及就餐中心以及相关的公用辅助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813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估算为 6300万元 ,施工部分估算为175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具体的设计及施工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3.1.1.1和3.1.1.2和3.1.1.3资质:
3.1.1.1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1.2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机械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机械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1.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业绩: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或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工业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或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60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业绩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之后成立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成立之后的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能充分反映资产负债率、净利润,且净利润不得为负值。(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
如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少于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满足3.1.1.3 工程施工资质要求,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任意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 3.1.6 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均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7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831,66223741。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1 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西工投战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肥西县新型家园 A9 商业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邹明
电 话:0551-6889698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74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3632450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