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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环土函(2024)75号 1.4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GZ0081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GZ0081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阜阳北路1111号 2.6 建设规模:对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开展修复,待修复土方量约为74068立方米,待修复地下水方量约为5390.17立方米,以上工程量仅供参考,最终治理修复方量以实际修复方量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84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场内场外)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修复方案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工程施工、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竣工验收合格及地块移出安徽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地块待修复土方量约为74068立方米,待修复地下水方量约为5390.17立方米,以上工程量仅供参考,最终治理修复方量以实际需要修复方量为准。本项目含有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须同时包含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施工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备注:(1)工业污染地块(场地)土壤修复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对工业用地地块(场地)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治理的施工项目;(2)施工项目业绩类型不含矿山修复、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流域整治、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生态修复工程业绩;(3)本次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但提供的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中标的,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方。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无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施工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63、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30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6519193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63、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制气厂南区地块污染土壤修复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369953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727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