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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新媒体运营服务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负责安徽长安网、“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的日常内容编发、网站设计更新、互动活动策划、网络推广等具体工作,保证所提供服务均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协助采购人完成阶段性和全年各项宣传推广任务,并受采购人考核与管理。(一)资质需求。成交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长期运维政法机关网站新媒体、独立运维并具备较大影响力的法治新闻APP;3.项目团队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部门及以上网站管理和新闻统筹管理的经验;4.符合有关部门对政法机关网络新媒体设置运营要求,且有拍摄、制作新闻视频的能力,并开设有新闻短视频栏目;5.网络安全等级三级2.0认证;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二)内容需求。1.安徽长安网。网站内容根据安徽省委政法委需要进行改造(费用不在本次采购预算内)。网站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格按照党政机关互联网信息网站网络建设要求设置服务器,做好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政法数据安全

1)首期目标:对原“安徽长安网”页面风格、频道与栏目设置进行优化或重新设计。总体保持安徽长安网在中国长安网群中的第一方阵位次。(2)中期目标:网站运行后逐步完备在线访谈、在线围观、在线直播等网络媒体形态,真正形成安徽省委政法委网站之网络融媒体。增加网站点击量和关注度。(3)远期目标:网站建设稳定后,通过承办国家或省、市级活动,展示安徽政法风貌,使安徽长安网成为具有中部领先水平、全国政法系统有影响力的政法门户网络媒体。(4)成交供应商配合省委政法委宣传部门落实做好网站“三审”制度,不制作、转载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和网络信息。2.“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微博。(1)更新周期:每周更新、随时更新。(2)内容设置。①要闻动态:推送全省政法工作日常动态、经验举措及成果;聚焦全省重要政法新闻;②转载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等相关会议精神、重要活动情况;③全国政法新闻热点内容同步推送微信;④成交供应商配合省委政法委宣传部门落实做好网站“三审”制度,不制作、转载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和网络信息。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满后,每年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予以续签(累计不超3年)。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安徽长安网,“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微博是安徽省委政法委的官网、官微、官博,是迅速、准确、及时传递安徽政法声音,弘扬安徽政法正能量的政法宣传主阵地,其运维具有较高政治性、专业特殊性、安全性等要求。(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政务新媒体委托运营的受委托方必须为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的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法制网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是由法制日报社全资设立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公司,门户网站法治网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中唯一的法治类新闻网站。(三)法制网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拥有一支国内规模最大的法治专业新闻工作者队伍,新闻传播、网络新媒体产品制作、网络技术安全维护体运等方面在法治传媒领域领跑领先。2014年开始就一直为省委政法委提供新媒体运营服务,工作成效突出。 选择法制网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唯一响应供应商,能够充分发挥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优势,确保省委政法委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一贯性和延续性,能够满足政法宣传工作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全面保障委机关新媒体传播平台信息发布的权威、安全、及时、准确、可靠。

鉴于上述理由,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法制网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3号楼4层

三、公示期限

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许星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

联系电话:0551-62609927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电话:0551-6622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