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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关镇河流域、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等3项工程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关镇河流域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雨污分流工程立项的复函、发改字〔2023〕6号;关于关镇河流域综合治理(雨污分流)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字〔2023〕161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立项的复函、合发改资环〔2021〕1076号 1.4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源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关镇河流域、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等3项工程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FFWZ0030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WZ00306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关镇河流域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等3项工程的全过程质量检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对重点排水户如滨湖菊园、公元天下、滨湖正荣府等11个排水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2)关镇河流域排水防涝系统完善工程含包河花园、建苑小区、安百苑等35个未分流小区雨水分流改造,主要包括雨污水管道新建、混接点改造、立管改造、管道清淤等内容,其中新建管径DN200-DN800雨水主管网长度28.12km,管径DN200-DN500污水主管网长度16.57km,管道清淤27.53km; (3)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管网建设总长度为9.47km,其中含重力流污水管2.01km(管径DN1400-DN2000),压力流污水管7.46km(管径 DN1000-DN2000)。污水泵站工程:配套2座污水提升泵站,改扩建飞龙路污水泵站规模11.5 万t/d;新建黄河路污水泵站,规模24.5万t/d。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3月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移交完成止,实际检测工期执行施工工期(约6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见证取样和专项检测等内容,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工检验、地基承载力检测、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防水材料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原材料及混合料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管材相关检验、工程实体检测、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其他检测。检测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和业主需要,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标准试验按100%见证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按100%频率检测、交(竣)工检测,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321.15万元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 (1)具备下列之一: 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检测内容须包含雨污水工程)。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662、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0551-6442282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62、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680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关镇河流域、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等3项工程第三方检测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825240537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603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