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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庐江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2017FNCZ0123)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庐江县人民政府授权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择社会资本,政府与选定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投资、融资、运维等。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需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项目地点:庐江县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
4.1建设范围
庐江县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庐城海绵城市工程、龙桥工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美好乡镇建设(七个镇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整治)提升整治工程、八大规模化水厂工程等四个部分。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庐城海绵城市工程
共分为三大部分,其中:
余月生态公园位于庐江县庐城镇,北界为冶父山50米高程线,南界为内环北路,东界为东大河左支,西界至东大河与黄山北路,面积约1800000平方米。
移湖生态公园位于庐江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区中部,东、北临环湖三路,西依合铜公路,南至南外环路,总占地面积约五平方公里。
庐城排涝防洪含县城区域内县河、东大河、苏家河、中塘河等河道及泵站的维修改造。
(2)龙桥工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龙桥工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位于庐江县龙桥镇区东侧,涉及梅林、龙桥、马山和福兴共四个行政村部分用地,总用地面积4000000平方米,包含三个区块,具体四至范围为:
区块一:东至梅林村撇洪沟、南距老裴桂公路100米及庐铜铁路隔离带120米、西至枣树嘴撇洪沟、北至西河、纬一路,地块面积1770000平方米。
区块二:东至李院村民组、南至纬一路、西至宛黄村民组、北至桥墩村民组、西河,地块面积1860000平方米。
区块三:东距丁家-李院撇洪沟约200米,西至硫基化工园大道,北至安徽中远英特尔肥业用地边界、南至纬二路南侧180米,地块面积370000平方米。
龙桥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40000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919300平方米。
(3)美好乡镇建设提升整治工程
美好乡镇建设提升整治工程含七个镇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即白湖镇、白山镇、同大镇、柯坦镇、乐桥镇、石头镇、万山镇。
(4)八大规模化水厂工程
八大水厂供水工程,均在庐江县域内。即县第二水厂(供水范围:庐城镇、白湖镇、冶父山镇(不含石山片)),张院水厂(供水范围:罗河镇、泥河镇、矾山镇(砖桥片)),虎洞水厂(供水范围:柯坦镇、乐桥镇),瓦洋水厂(供水范围:龙桥镇、龙桥工业园区、矾山镇(不含砖桥片)),金汤水厂(供水范围:汤池镇),果元山水厂(供水范围:万山镇、金牛镇(不含五联圩片)),杭埠水厂(供水范围:同大镇、石头镇、台创园区、郭河镇、金牛镇(五联圩片)),巢湖水厂(供水范围:白山镇、盛桥镇、冶父山镇(石山片))。
4.2运营范围
运营、管理、维护范围主要包括庐城海绵城市工程中的光华路(北纬一路—移湖西路)、苏河路(望湖路—临湖路)、西河路(望湖路—临湖路)、学府路(泥河路一外环南路)、移湖一路(移湖中心路—外环南路)及移湖二路(移湖中心路—外环南路)等六条路的路面养护工程(不含绿化等范围),其中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4米,绿化带2米,六条路总长3719米,计划运营期第6年进行一次中修,中修费用为当年维护费6倍。
5、PPP合作模式
(1)庐江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拟选择社会资本进行特许经营权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实施PPP项目。具体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立有效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必要的“财政补贴”以及合理的特许经营来稳定社会资本的预期收益。根据项目实际,项目总投资约303934.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由政府审计部门审定,超出或低于协议投资额部分双方协商,视项目投资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作相应调整。
(2)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公司负责项目运营与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约为项目总投资额的20%即60786.80万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1:9,即政府出资10%,社会资本出资90%。投资者要转让权益的,须征得庐江县人民政府同意。
6、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具体安排如下:
建设期:2017.6~2021.6,建设期4年。
运营期:2018.7~2032.7,本项目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运营,首批项目2018年开始运营。运营期结束时无偿交付给庐江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工作的能力,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
3、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4、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同时具有下列业绩,且在业绩中作为项目投资方:
(1)在建或已完工的单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
(2)在建或已完工的累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亿元;
(3)参与过PPP项目实施业绩,且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24个月;
7、申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申请人:
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申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申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申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确定合格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和数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数量:不少于3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5月08日上午09:00至2017年05月12日下午17:00
2、资格预审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申请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五、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05月27日09:3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3 楼 8 号开标室;
资格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5 楼 21 号评标室。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05月27日09:30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人:王景庭
电话:0551-87322194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网址:
八、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