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招商公告
项目 名称 |
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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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2016CWCJ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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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标的简介 |
标的名称: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位于安徽省叶集试验区木竹产业园大别山路以南宁西铁路以北 房产证号为:房地权证叶集字第7207097号、7207098号、7207099号、7207100号;总建筑面积19788平方米;结构:钢构;用途:工业。 土地证号:叶国用(2014)字第118、119号,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使用权面为16219.90、15589.6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4.01。本次转让另有无产权证房屋、构筑物面积约为 550 平方米,主要包括: 12间简易办公室、6间车间办公室、男女卫生间、男女洗浴间、食堂、门卫室、配电房等 注:以上标的整体转让。标的现状、面积以意向方现场踏勘为准(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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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说明 |
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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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承担: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转让标的办证、过户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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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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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参考价 |
2500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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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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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本次产权转让采取谈判后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一)公告期满后,由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进行商务谈判。 (二)商务谈判后确定交易方式。如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经转让方批准后可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可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特别提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经转让方批准后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自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出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2)如产生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经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自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出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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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的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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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可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661室提出受让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意向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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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意向方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账号:3401040160000055294 )汇入相应竞买保证金,并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⑧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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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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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的规定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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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咨询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 丁工 电 话:0551-66223729 传 真:0551-66223694 地 址: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66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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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 现场和 查看 标的 |
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长斌、姚本领 电 话:13905695528、13856038068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编号:2016CWCJ0008)的意向方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意向方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编号:2016CWCJ0008)的意向方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意向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方本单位(本人)账户。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编号:2016CWCJ0008)所提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方(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方本单位(本人)账户。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对安徽皖叶建材有限公司所属办公楼、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编号:2016CWCJ0008)转让公告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一、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转让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二、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三、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该转让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我方承诺:我方已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转让标的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等由我方自行承担与协调,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五、我方保证:按照项目转让公告的要求进行付款和结算。否则,贵中心和转让人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