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公告(三次)
项目 名称 |
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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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2015SFTP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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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时间 |
2016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 自由报价期限:60分钟;限时报价周期: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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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地点 |
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 竞价大厅网址:http://bd.ahssz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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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方式 |
网络电子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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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标的 |
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合房预售证第2010024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40101201240001,土地使用证号:合新站国用(2007)第057号,终止日期为2057年5月),用途为商业用房,所在层数:2、4/5,钢混结构,2层层高约5.6米、4层层高约3.6米,详细信息见附表。 拍卖标的依附表房号分52个标的,标的序号依附表自上而下顺序依次划分。 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天源[2015]房估字第S011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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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说明 |
拍卖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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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承担: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办证、过户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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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拍卖标的有租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优先购买权人(如有)请在公告截止期前,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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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拍卖人和本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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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底价 |
标的一:40.95万元 标的二:40.95万元 标的三:40.95万元 标的四:40.95万元 标的五:52.8276万元 标的六:52.8276万元 标的七:61.6392万元 标的八:67.9308万元 标的九:52.8276万元 标的十:52.8276万元 标的十一:61.53万元 标的十二:61.53万元 标的十三:59.4804万元 标的十四:52.8276万元 标的十五:52.8276万元 标的十六:67.7376万元 标的十七:51.8196万元 标的十八:51.9204万元 标的十九:51.9204万元 标的二十:43.2936万元 标的二十一:43.2936万元 标的二十二:68.1826万元 标的二十三:73.4916万元 标的二十四:69.1908万元 标的二十五:67.6956万元 标的二十六:67.8132万元 标的二十七:67.8132万元 标的二十八:67.8132万元 标的二十九:67.8132万元 标的三十:59.1948万元 标的三十一:58.3632万元 标的三十二:69.5268万元 标的三十三:69.0228万元 标的三十四:69.0228万元 标的三十五:69.0228万元 标的三十六:53.4912万元 标的三十七:53.4912万元 标的三十八:53.4912万元 标的三十九:53.4912万元 标的四十:53.4912万元 标的四十一:53.4912万元 标的四十二:53.4912万元 标的四十三:53.4912万元 标的四十四:88.746万元 标的四十五:56.5572万元 标的四十六:56.5572万元 标的四十七:56.5572万元 标的四十八:53.508万元 标的四十九:53.508万元 标的五十:53.508万元 标的五十一:53.508万元 标的五十二:53.508万元 整体:3000.7228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标的一:6万元 标的二:6万元 标的三:6万元 标的四:6万元 标的五:8万元 标的六:8万元 标的七:9万元 标的八:10万元 标的九:8万元 标的十:8万元 标的十一:9万元 标的十二:9万元 标的十三:9万元 标的十四:8万元 标的十五:8万元 标的十六:10万元 标的十七:8万元 标的十八:8万元 标的十九:8万元 标的二十:6万元 标的二十一:6万元 标的二十二:10万元 标的二十三:11万元 标的二十四:10万元 标的二十五:10万元 标的二十六:10万元 标的二十七:10万元 标的二十八:10万元 标的二十九:10万元 标的三十:9万元 标的三十一:8万元 标的三十二:10万元 标的三十三:10万元 标的三十四:10万元 标的三十五:10万元 标的三十六:8万元 标的三十七:8万元 标的三十八:8万元 标的三十九:8万元 标的四十:8万元 标的四十一:8万元 标的四十二:8万元 标的四十三:8万元 标的四十四:13万元 标的四十五:8万元 标的四十六:8万元 标的四十七:8万元 标的四十八:8万元 标的四十九:8万元 标的五十:8万元 标的五十一:8万元 标的五十二:8万元 整体:443万元 |
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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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 |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为自2016年5月5日9:00起至2016年5月26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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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的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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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及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及承诺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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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汇入相应竞买保证金,并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要素市场二楼服务大厅⑧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佣金比例按照差额累进方法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为0.5%)后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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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价款支付方式 |
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拍卖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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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咨询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763,0551-66223760 传 真:0551-66223764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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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 现场和 查看 标的 |
安徽盛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班清溪 电 话:18226632779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191号政通大厦7楼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三次)(编号:2015SFTP0916)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三次)(编号:2015SFTP0916)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三次)(编号:2015SFTP0916)所提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竞买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对馥邦商务广场商业楼2号3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三次)(编号:2015SFTP0916)拍卖公告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一、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拍卖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二、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拍卖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三、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该拍卖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我方承诺:我方已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拍卖标的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等由我方自行承担与协调,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五、我方保证:按照项目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付款和结算。否则,贵中心和拍卖人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