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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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合肥报业传媒集团第三批共6套房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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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2016CFCJ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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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合肥报业传媒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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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公告期:2016年9月26日9:00始至2016年10月26日17:00止。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6年9月26日9:00时始至2016年10月28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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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房地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用途 |
结构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元/㎡) |
转让单价(元/㎡) |
评估总价(万元) |
转让底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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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新慧金水岸D1幢1608室 |
房地权长丰字第1590033482号 |
长丰县双墩镇凤湖西路与三曹路交口 |
住宅 |
钢混 |
79.36 |
5120
|
8500
|
40.63232 |
67.456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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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新慧金水岸D1幢1503室 |
房地权长丰字第1590033481号 |
长丰县双墩镇凤湖西路与三曹路交口 |
住宅 |
钢混 |
77.65 |
4980
|
8500
|
38.6697 |
66.002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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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圣地雅阁A地块1-9幢103 |
房地权合产字第8110243492号 |
瑶海区临泉东路与王岗大道交口东南角 |
成套住宅 |
钢混 |
99.07 |
7300
|
12500
|
70.4450 |
120.6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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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4:圣地雅阁A地块1-9幢104 |
房地权合产字第8110243412号 |
瑶海区临泉东路与王岗大道交口东南角 |
成套住宅 |
钢混 |
96.50 |
7300
|
12500
|
73.3211 |
123.837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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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5:史城社区景秀世家72幢1604 |
史城社区景秀世家72幢1604 |
瑶海区龙岗开发区临泉东路史城社区 |
成套住宅 |
钢混 |
108.95 |
7500
|
12000
|
81.7125 |
130.74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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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6:东城时代广场2幢2802 |
房地权合产字第8110267844号 |
瑶海区当涂路325号 |
住宅 |
钢混 |
96.74 |
8500 |
12000
|
82.2290 |
145.11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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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普天评报字(2016)第014号《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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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竞价阶梯 |
标的每轮加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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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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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对标的特别说明 |
(一)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如限购政策、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等),如中标人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 (四)本项目转让过程中所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办证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各自承担。 (五)受让方须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接受公告要求并承诺可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我中心有权扣除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受让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让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土地使用权面积以办理产权登记时房产、土地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转让价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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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含延期支付期间的利息),应向委托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逾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八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10个工作日,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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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买受人的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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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项目报名 |
(1)企业库注册 ①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已入库意向受让方报名,未入库的意向受让方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和现场审核手续(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均可办理企业库入库手续,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入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Ⅰ、网上注册(www.hfztb.cn/hy);Ⅱ、资料上传;Ⅲ、资料原件现场审核。 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②办理企业库注册现场审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企业库注册审核窗口。 ③意向受让方可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企业专区下载《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2)报名及竞价程序 ①登录:完成企业库注册及现场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hfztb.cn/hy); ②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报名申请时填写的己方缴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企业库注册时提供的己方银行账户一致。 ③缴费: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须通过之前填写的己方账号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报名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④查询: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 ⑤竞价: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具体竞价操作流程请参见《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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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竞价保证金支付 |
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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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 |
76700188002282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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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 |
7670018800228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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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 |
7670018800228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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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4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 |
76700188002282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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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5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 |
76700188002282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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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6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账号: |
76700188002282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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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库注册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缴纳账号足额汇入竞价保证金;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逾期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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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竞价保证金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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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成交公示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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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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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转让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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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款的0.5%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委托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其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的委托协议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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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其他说明 |
(一)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委托方主体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方关于本次转让行为的决议 5、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次转让行为的会议纪要 6、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房地权证) 7、《资产评估报告》、评标备案表 8、其他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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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905607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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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注册 |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841、66223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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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706、66223705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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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4008503300,0551-6622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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