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项目 名称 |
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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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2016SLCP0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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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时间 |
2016年11月1 日14:00(竞买人须提前1小时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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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点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拍卖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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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报名、公告期及报名地点 |
公告期: 2016年10月11日9:00始至2016年10 月26日17:00止。 1、集中踏勘时间:2016年10月11日9:00始至2016年10月26日17:00止; 2、集中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0日始至2016年10月26日止(10月22号、10月23日不接受报名)(9:00-12:00,13:00-17:00); 3、报名地点: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1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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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本次拍卖的对象计50个标的,分标的拍卖,各标的面积及评估价等具体详见附表1。 拍卖标的预售证分别为:1#楼:合房预售证第20110719号,2#楼:合房预售证第20120331号、3#楼:合房预售证第20120332号,5#楼:合房预售证第20120406号;土地使用权证字号:合国用(2012)第136号。 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中信(2015)0227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皖中信函字(2016)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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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底价 |
详见附表 |
竞价阶梯 |
具体以现场拍卖师给定的竞价阶梯为准 |
竞价保证金 |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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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说明 |
拍卖标的现状 |
拍卖标的以现状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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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承担 |
委托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办证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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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须 注意事项 |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办证等相应风险,本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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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
本项目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请在公告截止日期前,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及身份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到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优先购买权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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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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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拟拍卖标的已取得预售证,待条件具备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买受人应予详尽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二、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1、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24层咨询,联系人:王经理, 咨询电话:15155120166);2、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地址:政务区祁门路兴泰金融广场17楼,联系人:代经理,咨询电话: 0551-63753875)。3、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法院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我中心有权扣除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有权宣布该标的拍卖无效,解除拍卖成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人参与竞买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入场领取号码牌,自然人的授权人须携带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入场领取号码牌,企事业法人的或其他组织的授权人须携带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入场领取号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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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价款及佣金支付 |
1、价款支付: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到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拍卖价款)。 2、佣金支付:买受人须在支付拍卖价款的同时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每标的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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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资格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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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现场拍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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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买受人须在 拍卖成交后,现场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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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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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17号窗户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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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支付及处置 |
支付 |
账户名称 |
户名: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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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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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087670120100330005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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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竞买人须于前述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足额汇入竞买保证金, 并至合肥市南京路2588号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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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
1、按公告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不计息)。 2、保证金只退还至竞买人的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竞买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买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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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竞价 操作指南 |
详见附件2《竞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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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经理 电 话:0551-63351888、13956092611 地 址:合肥市桐城路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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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勘 |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 0551-65746220、18756982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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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戴工 电话:0551-66223706、66223919、66223920、66223705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6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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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标的明细
标的序号 |
楼号 |
拍卖对象(室)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元) |
拍卖底价(元) |
竞买保证金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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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楼 |
2208 |
107.84 |
793487 |
872835 |
本项目分标的拍卖,竞买保证金为8万元/份。竞买人可缴纳一份或者多份竞买保证金参与本项目中一个或多个标的竞买。报名及竞得标的数量取决于所缴纳保证金份数,如:竞买人缴纳的一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报名并竞得一个标的,缴纳两份竞买保证金可报名并竞得两个标的,依次类推。 |
2 |
2#楼 |
601 |
107.22 |
765336 |
841870 |
|
3 |
2#楼 |
1904 |
107.61 |
786414 |
865055 |
|
4 |
2#楼 |
2604 |
107.61 |
796099 |
875709 |
|
5 |
2#楼 |
3002 |
86.01 |
637506 |
701257 |
|
6 |
3#楼 |
1304 |
107.59 |
776585 |
854243 |
|
7 |
3#楼 |
1308 |
107.59 |
776585 |
854243 |
|
8 |
3#楼 |
1705 |
107.20 |
780202 |
858222 |
|
9 |
3#楼 |
1903 |
86.00 |
622812 |
685093 |
|
10 |
3#楼 |
2107 |
86.00 |
625392 |
687931 |
|
11 |
3#楼 |
2202 |
86.00 |
627112 |
689823 |
|
12 |
3#楼 |
2205 |
107.20 |
788778 |
867655 |
|
13 |
3#楼 |
2207 |
86.00 |
627112 |
689823 |
|
14 |
3#楼 |
2607 |
86.00 |
630552 |
693607 |
|
15 |
3#楼 |
2608 |
107.59 |
795951 |
875546 |
|
16 |
3#楼 |
2704 |
107.59 |
798103 |
877913 |
|
17 |
3#楼 |
2707 |
86.00 |
632272 |
695499 |
|
18 |
3#楼 |
2801 |
107.20 |
797354 |
877089 |
|
19 |
3#楼 |
2802 |
86.00 |
633992 |
697391 |
|
20 |
3#楼 |
2001 |
107.20 |
786634 |
865297 |
|
21 |
3#楼 |
2203 |
86.00 |
627112 |
689823 |
|
22 |
3#楼 |
2706 |
86.00 |
632272 |
695499 |
|
23 |
3#楼 |
2906 |
86.00 |
635712 |
699283 |
|
24 |
3#楼 |
3001 |
107.20 |
801642 |
881806 |
|
25 |
3#楼 |
3101 |
107.20 |
801642 |
881806 |
|
26 |
3#楼 |
3107 |
86.00 |
637432 |
701175 |
|
27 |
3#楼 |
3207 |
86.00 |
637432 |
701175 |
|
28 |
3#楼 |
2604 |
107.59 |
795951 |
875546 |
|
29 |
5#楼 |
301 |
97.00 |
687245 |
755970 |
|
30 |
5#楼 |
302 |
93.53 |
662660 |
728926 |
|
31 |
5#楼 |
303 |
98.00 |
694330 |
763763 |
|
32 |
5#楼 |
304 |
98.00 |
694330 |
763763 |
|
33 |
5#楼 |
402 |
93.53 |
662660 |
728926 |
|
34 |
5#楼 |
1504 |
98.00 |
707070 |
777777 |
|
35 |
5#楼 |
1603 |
98.00 |
710010 |
781011 |
|
36 |
5#楼 |
1703 |
98.00 |
710010 |
781011 |
|
37 |
5#楼 |
1704 |
98.00 |
710010 |
781011 |
|
38 |
5#楼 |
1802 |
93.53 |
680431 |
748474 |
|
39 |
5#楼 |
3101 |
97.00 |
722165 |
794382 |
|
40 |
5#楼 |
3202 |
93.53 |
696331 |
765964 |
|
41 |
5#楼 |
3204 |
98.00 |
729610 |
802571 |
|
42 |
5#楼 |
401 |
97.00 |
687245 |
755970 |
|
43 |
5#楼 |
101 |
97.00 |
683365 |
751702 |
|
44 |
5#楼 |
2302 |
93.53 |
685107 |
753618 |
|
45 |
5#楼 |
2202 |
93.53 |
685107 |
753618 |
|
46 |
5#楼 |
2102 |
93.53 |
683237 |
751560 |
|
47 |
5#楼 |
1902 |
93.53 |
680431 |
748474 |
|
48 |
5#楼 |
1402 |
93.53 |
672013 |
739214 |
|
49 |
5#楼 |
802 |
93.53 |
666401 |
733041 |
|
50 |
5#楼 |
502 |
93.53 |
664531 |
730984 |
附件2:
请仔细阅读下面《竞买须知》,凡进入拍卖大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竞买须知》,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竞 买 须 知
一、本次拍卖活动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具备法律效力。参与本次现场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均视同完全响应本项目拍卖公告的内容条款。
二、此竞买须知仅对本次拍卖会有效。
三、本次拍卖会标的:详见公告。
四、拍卖会当天竞买人须提前1小时进场,拍卖会开始时不得进场,迟到者视为放弃竞买。
五、竞价号牌代表竞买人身份,不得借用或代举,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一份保证金对应一个竞价号牌,一旦竞买人竞得一套房产,由工作人员现场收取该竞买人相对应的竞价号牌。
六、本次拍卖标的均为有底价拍卖,并采用增价拍卖形式,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竞价阶梯竞买(允许竞买人跳价增叫),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后即落槌成交(若竞买人同时报同一价格,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在拍卖时只有一个竞买者,且报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并符合条件的,则该标的由该竞买者得。按标的顺序依次从标的1到标的50进行逐个拍卖。
七、凡进入拍卖大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竞买人一旦报价,并视为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拍卖当日,竞买人应准时抵达拍卖会场,出示本项目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凭“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领取竞价号牌。
八、竞买人须仔细勘察标的现场及拍卖人处收集的相关材料,凡登记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均视作已对标的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竞买须知》的约定,对所拍卖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了解所拍卖的标的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承担该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或损失。
九、本竞买须知关于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法院、交易机构、拍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拍卖标的是否符合拍卖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竞买决定,亦不以此为由向委托人、交易机构、拍卖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等,并已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产权办证、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应价,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和佣金。
十一、有贷款需求的竞买人须在登记竞买前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银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若因未获得贷款资格而报名,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我中心有权扣除竞买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有权宣布该标的拍卖无效,解除拍卖成交合同,取消其买受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郑重提醒)
十二、拍卖过程中,竞买人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竞买人对拍卖标的或拍卖程序如有不明之处,可现场示意并咨询拍卖人,但不得无故阻挠拍卖师的主持。各持牌竞买人之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起哄戏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者竞价、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竞买人竞买人号牌不得转让,一旦举牌竞价成交,不得反悔,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拍卖成交后,现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同买受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非授权人代为举牌、代为签署《成交确认书》等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该号牌原登记人负责。买受人在办理领取权属凭证或办理交易办证手续时,如新核发的权属凭证上所记载的内容与拍卖资料中依据原权属凭证或委托文件记录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买受人不得因其差异而主张任何权利。
十四、优先购买权人(如有)请在公告截止日前,持委托案件的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到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
竞买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编号:2016SLCP0894)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竞买人姓名)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编号:2016SLCP0894)的竞买人申请登记、竞拍、签署成交确认书,以本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编号:2016SLCP0894)所提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竞买人(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竞买人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竞买人本单位(本人)账户。
致: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为对合肥市西二环与北二环交口墨荷名邸住宅小区1号、2号、3号、5号楼部分房产司法拍卖(项目编号:2016SLCP0894)拍卖公告表示完全响应,特此确认并承诺:
一、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拍卖公告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二、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拍卖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三、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该拍卖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我方承诺:我方已自行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现状,拍卖标的移交、办证等相应风险等由我方自行承担与协调,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五、我方保证:按照项目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付款和结算。否则,贵中心和拍卖人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竞买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