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转让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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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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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编号 |
2017WCCJ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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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长丰县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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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17年12月15日9:00始至2018年1月3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7年12月15日9:00始至2018年1月4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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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一)负责代理广告业务:长丰县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生活影院电视频道的电视广告时段(详见附件6)。 (二)转让期限为三年。 特别说明: (一)不属于广告承包经营范围,但须承包方按要求及时完成制作播出并不予抵扣承包款的: 1.县领导广播电视专题讲话。 2.县委县政府发布的通告和经县领导签发的通知、通告等。 3.县委、县政府、台领导要求电视直播或录播以及冠名的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 4.本台及所属部门自身的宣传、通知、通告。 5.以上内容,所有广告节目和成片必须由长丰县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审定后方可播出;同时,因以上内容占用广告时段的,可在当天顺延播出。 6.《天气预报》节目由县气象局提供,广告业务不在此合同范围内。 7.在代理期限内应无偿提供两套电视节目播出所需的电视剧、电影、戏曲等节目。 (二)公益广告占所有广告时长的5-8%。所有播出的公益性广告及相关的宣传任务均为免费播出。 (三)长丰县广播电视台开办的各类自办节目、互动业务及所有增值业务,增加栏目或节目不受广告时段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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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转让 底价 |
160万元/年 |
竞价保证金 |
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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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 具有广告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广告”或“媒体”经营相关字样);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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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对标的特别说明 |
(一)所有标的范围内的广告内容由受让方负责设计、制作,受让方须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对内容具有知识产权; (二)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受让方要在广告发布前将广告客户和发布内容及时告知转让方,需经转让方审查同意方可发布。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转让期间,广告媒体所有权属于转让方,受让方只有经营广告发布使用权。受让方不得在转让期间对转让标的物广告媒体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所有权的行为;` (四)按转让方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播出广告内容,接受转让方对广告节目、电视剧和文体片等所有播出内容的审查、处置意见。 (五)受让方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罚没保证金。 (六)转让方为受让方免费提供约办公室、制作室各一间,共计30平米、非编1套、办公桌椅2套使用。协议终止时,受让方如数归还转让方,如有损坏、遗失,受让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七)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在合作期间以转让方名义添置设备。受让方自行添加设备,如可能影响转让方工作,应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费用自理。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业务承包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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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转让费用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
(一)转让费支付:每年转让费用为成交价,合同为一签三年,合同期限为三年。 受让方须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与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签定《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业务承包代理协议书》,转让费采用每两个月一付,即每两个月中的第一个月10号前,受让方每次缴纳一年转让费总额的六分之一,转让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逾期未签订合同及未缴纳转让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代理经营权,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和首年部分合同价款。同时第一年缴纳3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后,第二、三年无须另缴。逾期未签订、未及时足额缴纳转让费用的,视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上述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以转入转让方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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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受让方 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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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47908),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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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六楼661 室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广告”或者“媒体”经营相关字样。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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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2000 元/年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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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成交公示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61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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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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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受让方于《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中标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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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转让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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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转让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 3、转让方关于本次经营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 4、转让要求; 5、其他 。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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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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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0551-66690052; 13705514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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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龚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782、66223812(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66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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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4008503300,0551-6622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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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①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③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的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7WCCJ0026)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租赁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7WCCJ0026)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 2017WCCJ0026)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转让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广告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发布过虚假广告。
5、中标后不得进行转包、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并扣罚保证金。
6、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5:
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业务承包
代理协议书
甲方:长丰县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国家广电总局1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甲方将现有新闻综合频道和生活影院频道电视广告业务由乙方承包代理经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承包代理经营范围
1、乙方承包代理甲方开办的现有新闻综合和生活影院电视频道的电视广告时段(以长丰县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播出表安排为准)。甲方保证乙方上述范围广告经营的唯一性,不得让第三方经营长丰县广播电视台上述范围的电视广告时段。
2、本台开办的各类自办节目、互动业务及所有增值业务,增加栏目或节目不受广告时段限制,并不予抵扣承包款。
二、承包代理金额
承包代理年度金额人民币 ( 万元/年)。
三、广告承包代理时限
代理期限为三年,具体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30万元。
五、承包代理费缴纳办法
1、广告经营承包代理费采用每两个月一付,即每两个月的第一个月10号前乙方每次缴纳一年广告经营承包代理费总额的六分之一,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逾期不交,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甲方在当月11号起停播乙方承接安排的所有广告节目,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所开办频道的电视广告节目经营业务进行另行安排。
2、乙方不得以任何实物或其他形式来抵付承包款,不得将广告时段转包给他人经营。
3、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广告时间段内有自行发布合法广告的经营自主权。
六、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免费提供约3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制作室、非编1套、办公桌椅2套使用。协议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2)除停电、设备故障、设备检修、上级检查及发现问题广告等因素外,确保乙方广告节目的正常播出。
(3)认真履行广电总局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严格审查广告内容和形式,控制广告播出时段,确保广告内容健康合法。
2、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守《广告法》,禁止未取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审查批文的药品广告等虚假、夸大、低俗、违规药品等违法广告的经营投放。广告播出时间段和时长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自行承担广告经营业务中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因违反《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无法继续经营,终止合同的,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公益性广告投放占所有广告时长的5-8%。所有播出的公益性广告及相关的宣传任务均为免费播出。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应无偿提供两套电视节目播出所需的电视剧、电影、戏曲等节目。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播出广告内容,接受甲方对广告节目、电视剧和文体片等所有播出内容的审查、处置意见。
(5)乙方承担承包期的自行业务办公及招待等相关费用。
(6)遵守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台里统一管理。凡因参与社会活动,引发纠纷,责任自负。
(7)单独建立账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不属于广告承包经营范围,但须承包方按要求及时完成制作播出并不予抵扣承包款的:
(1)县领导广播电视专题讲话。
(2)县委县政府发布的通告和经县领导签发的通知、通告等。
(3)县委、县政府、台领导要求电视直播或录播以及冠名的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
(4)本台及所属部门自身的宣传、通知、通告。
(5)以上内容,所有广告节目和成片必须由长丰县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审定后方可播出;同时,因以上内容占用广告时段的,可在当天顺延播出。
(6)《天气预报》节目由县气象局提供,广告业务不在此合同范围内。
七、 其他相关事宜
1、乙方在合作期间如遇停电、设备故障、设备检修、自然灾害、或信号干扰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电视广告停播的特殊情况,甲方不承担由此影响广告播出的相关责任。因发布通告、县领导电视讲话及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等占用广告时段的,可在当天顺延播出。总之,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合作期间以甲方名义添置设备。乙方自行添加设备,如可能影响甲方工作,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
3、自办频道开机时间为6:58,关机时间 24:00 左右。广告播出时间见附件1。
4、本合同签订生效前原承包代理方签订的有关广告合同乙方原则上继续履行,相应收入归乙方所有,对乙方今后经营有重大不良影响的长期合同,招标前后临时突击签订的低价合同,乙方有权终止。
5、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如甲方违约,解除合同且甲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年度总金额2%的违约金;如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除补缴齐所欠广告经营承包代理费外,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6、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需继续实行代理或承包,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7、甲乙双方在代理期限内,提出终止协议的,应提前两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对方同意前提下,签订终止协议,终止代理协议。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长丰县广播电视台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鉴证方: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长丰广播电视台节目播出表
(2017年度)
综合频道节目播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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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 |
内容安排 |
备注 |
06:58 |
开始曲,预告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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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 |
长丰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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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
生活服务类栏目 |
快乐健康中国行(日),每周文娱(一),健康面对面(二),致富故事汇(三),生活视觉(四) ,美丽加油站(五),农情汇(六) |
07:40 |
5集电视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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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长丰新闻 |
|
12:15 |
台自办栏目(包括《科技大篷车》) |
|
12:30 |
见证影像志(纪录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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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戏曲天地(黄梅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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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 |
法制空间 |
|
18:00 |
说一不二 |
|
18:30
|
转播《安徽新闻播》 |
|
18:57 |
天气预报 |
|
19:00 |
转播《新闻联播》 |
|
19:40 |
长丰新闻
|
|
19:55 |
台自办栏目(包括《科技大篷车》) |
|
20:10 |
超级剧场(3集电视剧)
|
|
21:30 |
长丰新闻 |
|
22:40 |
说一不二
|
|
23:10 |
见证影像志(纪录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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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影院频道节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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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 |
内容安排 |
备注 |
06:58 |
开始曲,预告节目 |
|
07:00 |
法制空间 |
|
07:30 |
戏曲天地(庐剧) |
|
12:30 |
说一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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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法制空间 |
|
13:30 |
6集电视剧 |
|
18:00 |
卡通乐园 |
|
18:25 |
天气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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