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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新闻早知道送电子阅报栏进社区

广告经营权转让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新闻早知道送电子阅报栏进社区广告经营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18WFCJ0033

委托方

合肥合晚传媒有限公司

公告及

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192289:00始至2019319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192289:00始至2019320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发布广告形式:终端设备交互式界面发布广告画面(具体式样详见附件5)。

2.广告位置:合肥市小区、企业、政府办公区(具体式样详见附件6

3.数量:20块。

4.具体规格:设备屏幕尺寸55寸;

①滚动屏保图片文件格式:JPG;像素:904*700;实际尺寸:长约70cm,宽约55cm

②静态图片文件格式:JPG;像素:904*700;实际尺寸:长约60cm,宽约50cm;③新闻内容发布文件格式:PDF

④视频播放格式:FLV

5.转让期限为:三年。

6.具体详细情况由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

转让

底价

20万元(三年)

竞价保证金

0.6万元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分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公告截止日超过24个月。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现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或“媒体”等相关字样。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参与竞价。

 

对标的特别说明

(一)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就转让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并认可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受让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所有内容需经过转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此转让金额仅包含:终端设备广告使用费。其它费用如:市场运营及日常运营开销费用(日常运营开销费用主要包括:终端电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管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支付;其中,每台终端开机时间为12小时/天;每台设备终端额定功率900W/台;目前网络通信费用由合肥合晚传媒有限公司与移动公司签订合同,合作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之后网络通信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在转让期内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法令、决议、指令等原因造成转让方生产运营发生变化、被收购、移交,或搬迁、拆除等原因导致本次招标的广告牌不再存在的,或转让方对本次招标的广告牌不再拥有所有权的,或因政策原因转让方不能对外出租使用的,则本次招标媒体终止使用,费用按实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受让方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医院广告及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转让价款支付:转让价款每年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与首期费用一并支付。

转让期满或合同解除,如受让方结清全部费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时,不计息退还,或经双方约定后可以用履约保证金冲抵尾款(多退少补),如在转让期内受让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但合同还在继续履行的,则受让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后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上述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纳的时间以转入转让方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具体条款由双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受让方

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竞价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收款单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47908,并至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换取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往来结算收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现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转让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十二

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六楼661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三)承诺函(需按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四)保证金支付凭证(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第三联)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需按本转让公告中附件规定格式提交);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十三

竞价程序

1、(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由项目负责人将其信息录入系统,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应当在获得账号密码后立即登录电子竞价网站 (网址:http://www.hfztb.cn/hfjingjia/)修改初始密码。已经加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库的意向受让方可凭原账号登录。

2)修改密码后的意向受让方,再次登录系统,在项目选择界面中选中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竞价”参与竞价。

3本项目竞价阶梯 500 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产权竞价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自出具该项目《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

成交公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661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五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六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受让方于《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以中标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

十七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2)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签署《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4)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5)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上述竞价保证金优先抵扣本次转让行为中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其他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八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转让方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产权交易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转让方主体资格证明;

3、转让方关于本次经营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

4、转让要求;

5、其他 。

以上材料意向受让方均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四)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九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551-6424957115855152239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龚工,联系电话: 0551-6622378266223812(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661室)

技术支持

40085033000551-66223830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1

网络竞价须知

 

1、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3、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4、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公告发出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意向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②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5、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异常情况处理

1)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3)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住所)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新闻早知道送电子阅报栏进社区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18WFCJ0033)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竞价、租赁合同的签订,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3

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新闻早知道送电子阅报栏进社区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18WFCJ0033)所提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已于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附件为贵中心出具的往来结算收据(复印件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账户退还我方。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竞买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话:           

       

注:意向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须为意向受让方本单位账户。

 

附件4

承 诺 函

致: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我方为对租赁公告表示完全响应,遵照租赁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新闻早知道送电子阅报栏进社区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编号:2018WFCJ0033)及其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并遵循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租赁公告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保证:我方为参与本项目所提供的材料均为真实、合法、完整,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我方承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在广告经营期间,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发布过虚假广告。

5、我方承诺,完全知晓并接受租赁公告及所附租赁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当我方被确认为意向受让方,自该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贵方有权扣除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意向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联系人:           

  话:         

      

 

 

 

 

附件5:广告式样图

 

 

 

 

 

 

 

 

 

附件6

设备安装地点

序号

区域

小区名称

设备安装地点

1

新站区

北岗花园

淮海大道与铜陵北路交口向东100米小区内社区活动中心门口

2

新站区

兴海苑

萧城路与物流大道交口向南200米小区老年活动中心门口

3

包河区

望湖城福桂苑

祁门路与望湖东路交口小区内社区么口

4

包河区

望湖城丹桂园

小区大门口旁边

5

包河区

淝南家园

小区广场东侧

6

包河区

滨湖春天

龙川路与呈坎路交口向南100米小区内广场上

7

滨湖区

滨湖康园

庐州大道与万河泉路交口向东100米康园北区大门右边岗亭门口

8

滨湖区

滨湖世纪城社区

长沙路与天山支路交口滨湖世纪社区活动大厅内

9

瑶海区

紫云府

长江东大街与来安路交口华润紫云府大门内左边岗亭旁

10

瑶海区

御景湾

芜湖路御景湾小区内物业办公楼门口处。

11

瑶海区

柏庄春暖花开

长江东路与和县路交口小区内在建社区中心大厅内

12

庐阳区

都市清华

临泉路大门口往北20米处,喷泉池口。

13

庐阳区

金都华庭

金都华庭三期社区办公楼门口处。

14

庐阳区

金域蓝湾

北一环金域蓝湾小区内社区门口处。

15

庐阳区

区政府

北一环庐阳区政府大厅

16

经开区

中环城1

中环城紫荆公馆北门岗亭边

17

政务区

投资大厦

习友路与翡翠路交口向西50米投资大厦一楼大厅内

18

新站区

三元小区

东方大道与合白路交口向北400米三元小区内社区大门口

19 

包河区

东华科技

包河区望江东路96

20 

新站区

新店花园

新蚌埠路与淮海大道交叉口小区北门大门口

 

 

 

附件7

 

《新闻早知道送电子阅报栏进社区》电子屏

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 方:合肥合晚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临泉中路合肥报业大厦9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 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广告位的范围

1、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基本情况:

1)显示设备:交互式电子显示屏

拥有读报、新闻、图片、视频、介绍五个板块,其中读报与介绍板块不予转让。

2)规格:设备屏幕尺寸55寸;

  滚动屏保图片文件格式:JPG;像素:904*700; 实际尺寸:长约70cm,宽约55cm

   静态图片文件格式:JPG;像素:904*700;实际尺寸:长约60cm,宽约50cm

   新闻内容发布文件格式:PDF

   视频播放格式:FLV

2、位置及数量

1)设备位置:见附件1

2)数量:20 

第二条  转让期限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转让期限为年,即自         日到         日止。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1231日期间的产生的网络通信费用由甲方承担。20191231日之后所产生的网络通信费用,由乙方自行与中国移动公司协商。由于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只能使用移动专线线路,乙方后期不得变更其他网络运营商。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转让费叁年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

2、付款时间为:第一年租金       元(大写: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下一年租金       元(大写:     元)须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一个月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先付费后使用。

甲方账户:

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划、城管、工商、文化等管理部门的规定。乙方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严禁香烟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等广告。

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按时付款。

3.乙方自行负责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电费及网络费用,甲方负责协助对接。物业管理费与电费需乙方自行与设备所在地小区物业协商,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取得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广告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

5.甲方交付标的以现状移交,乙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甲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招投标报名完成后,即视同乙方已实地踏勘标的对应的发布媒体,确认了标的对应媒体的范围、位置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6.乙方所发布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办理相关广告发布手续。所有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发到甲方指定邮箱(邮箱:       )后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发布,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其申请发布的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健康性负责,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之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提供样稿侵犯第三人权利,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包括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鉴定费、律师费、仲裁费等)。

8.转让期内如遇甲方需发布自宣内容或因相关政策或政府部门要求甲方进行创建、公益广告等发布工作时,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和支持,应按甲方要求无偿发布相关创建、公益广告。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广告设施的保洁。如遇设备损坏,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对设备检修要求,由甲方联系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厂家检修,检修费用由乙方与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厂家结算。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拾伍万元),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合同期满后,所有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经甲乙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无损坏和乙方无违约时予以无息返还。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转让期限内,如遇个别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安放地所属的政府部门、小区、单位禁止放置设备或者播放乙方发布的广告信息及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电子阅报栏设备终端广告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针对该设备,根据乙方实际的使用期限对收取的租金实行多退少补,退回的租金不计息。  

2.在转让期内,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格、形式、发布广告,不得擅自改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安徽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留存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剩余贰份,作为向有关部门备案之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新业务系统)(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