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融中心2号地块B2酒店租赁公告
产融中心2号地块B2酒店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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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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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HCWCA0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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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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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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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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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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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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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0551-6567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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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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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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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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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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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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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2025年4月25日9:00始至2025年5月15日10: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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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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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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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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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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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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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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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万元/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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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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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融中心2号地块B2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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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1层、地上1-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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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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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57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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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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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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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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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坐落位置: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宿松路以西、坝下路以南产融中心2号地块B2酒店。
2.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无不动产权证书,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酒店总建筑面积约35765.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552.74㎡,地下泳池及配套面积约7213.23㎡。现阶段已完成酒店主体结构、幕墙、电梯、消防及给排水立管、空调主管道及风机等施工。拟按下述标准交付至承租人:
3.1 土建部分
土建部分均按现状交付至承租人,无保修期。
3.2 机电安装工程
空调系统、设备间隔声降噪工程由委托方负责按已签订的合同施工完成;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智能化、电气系统 等按现状移交,由承租人负责施工。
3.3 后续其他配合工作:针对后续包括不限于精装修备案合同签订、施工许可证增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报批报建事宜,承租人应主责并牵头实施,委托方作为验收程序主体,协调主体施工单位并配合完成酒店竣工备案验收前所需的程序性工作。
4.可提供120个车位供承租人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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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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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为酒店经营。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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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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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2年,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期内。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保函人民币1000万元,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酒店装修结束,经评估投资金额符合约定要求后,委托方以无息方式退还现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酒店正式开业时,委托方以无息方式再退还现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合同期满后委托方再以无息方式退还保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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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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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2022年4月1日之前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酒店管理,且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正在运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酒店运营管理业绩。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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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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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
4.租赁期内,承租人需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觉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有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8.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对标的房屋转租、分租或出借等相关广告信息,否则视同涉事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9.特别提示:根据委托方要求,项目成交后承租人除与委托方签订本项目租赁合同外,还须与委托方及雅华酒管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承接委托方与雅华酒管公司前期已签订的《酒店管理协议》中的一切权利与义务(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主动向委托方咨询了解《酒店管理协议》相关内容)。如承租人违反三方协议或者未能达成三方协议签署,导致委托方对雅华酒管公司产生违约行为的,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损失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如承租人需更换酒店经营品牌,由承租人负责与雅华酒管公司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并报委托方书面同意,且承租人更换的酒店经营品牌须从以下指定的品牌名单中进行选择:
10.物业管理费按人民币15万元/年计算,包含120个车位的管理费用及园区其他费用分摊。酒店自身垃圾清运、酒店周边景观及下沉庭院的景观(包含不限于硬景、软景、绿植、水系等)维护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承租人酒店装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装修完成后由委托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装修费用查验评估。
12.达到酒店经营品牌质量要求的客房数量不低于整体客房数的60%;其余40%酒店客房品牌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
1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委托方无须对承租人装修或改动进行任何补偿,承租人对委托方原有的装修或改动也无须补偿。对承租人的可以移动、不影响酒店结构的动产,承租人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可以移走,搬运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于承租人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或无法分离的附属物或分离将会破坏设施的物品,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除,也不得要求委托方支付任何费用,承租人因擅自拆除附属物造成酒店破坏应予以全额赔偿,具体清单详见租赁合同。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4《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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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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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网络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资料评审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资格审查小组。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交易保证金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资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二阶段 组织竞价
1.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将采取网络连续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2.竞价时间和网址: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25年5月16日10:00始至2025年5月16日11: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每轮加价幅度:50万元或其整数倍。竞价网址:http://jingjia.ahggzyjy.com。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3)。
备注:
1.评审过程中,资格审查材料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如需要意向承租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可能进行问询,意向承租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资格审查小组可能发出的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意向承租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交易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资格审查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资格审查材料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小组不接受意向承租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因意向承租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资格审查小组问询的,有关风险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3.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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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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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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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需使用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电子证书(简称CA),新办CA详情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意向承租人查阅公告后,如参与竞价,则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交易信息填写,编制加密竞价文件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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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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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承租人账号转出。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2.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资格审查小组评审。
3.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的,评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承租人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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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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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实缴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的证明材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天眼查或企查查或启信宝查询截图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其中之一即可));
3.授权委托书;
4.承诺函;
5.业绩合同(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正在运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的酒店运营管理业绩)。
备注:意向承租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或电子签章,详见《竞价文件格式》(本公告上传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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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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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1)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2)意向承租人请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②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各意向承租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竞价文件。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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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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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5月15日10:00
2.竞价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接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提交时间)。
3.意向承租人须知
(1)意向承租人须对竞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公告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并递交。
(2)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竞价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未完成竞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3)意向承租人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竞价文件的,被视为竞价无效。所递交的非加密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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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文件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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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对其加密竞价文件进行解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人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3.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竞价文件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意向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竞价。
4.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解密竞价文件,导入并读取成功解密的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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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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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同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本项目评审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备注:意向承租人可以在线解密竞价文件,无须到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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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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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竞价文件方式,有关网上操作详见《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本公告上传附件2),意向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告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竞价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竞价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竞价文件中提交的资料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小组将按不利于意向承租人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3.竞价文件的澄清,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给意向承租人,从发起远程网上问询至问询结束原则上为15分钟,意向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4.因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本次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委托方(或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项目评审活动,意向承租人、委托方、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各方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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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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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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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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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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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租赁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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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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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联系电话:0551-66223705。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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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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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成交月租金(成交金额/15年/12个月)的20%,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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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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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ahggzyjt.com、https://www.haee.com.cn),该公告内容为租赁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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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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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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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主任;联系电话:1369565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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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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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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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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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66223178、66223703(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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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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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标的所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二:标的外观/内景(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附件:附件1:竞价文件格式.docx 附件:附件2: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操作规程.docx 附件:附件3:网络连续竞价须知.docx 附件:附件4:租赁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