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河湖片区内涝整治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新河湖片区内涝整治工程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字[2022]236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河湖片区内涝整治工程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WBZ00045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WBZ00045 2.5 招标项目地点: 合肥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新河湖片区内涝整治工程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巢湖南路与花园大道交口东北侧。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巢湖南路雨水箱涵出口调整至新河水库南侧,新建双孔 5m×2.5m 箱涵至圩西河,拟建长度约980米,同时新建明渠底宽6m,边坡1:2,长度约300米等配套设施以及相关景观设计,且包含可研文本、初设文本、洪评、环评、水保、勘察测绘、施工图审查费用等,详见招标文件。 2.7合同估算价: 150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 2023年5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具体以发包人项目实际情况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2.10招标范围: 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景观等相关附属设计。工作阶段包含方案、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以及工程必须的方案论证、物探、勘察、测绘(包含市政前期证照办理所需所有测绘服务内容)、检测、实验、咨询、征地拆迁测算、洪水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和前期报建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2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排水管网(或雨污分流)改造设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3.2、3.3 和 3.5 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 3.5 条要求。 3.7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08日00:00至2023年04月28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坪镇磨滩村大丁组01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董西伟
电 话:0551-6345703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1-66220393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化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话:0551-63357533、6335753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